賄選這種醜惡的事情可以說是伴隨著選舉制一同誕生的產物。早在古羅馬時期賄選就不是什麼秘密了。
根據鳳凰資訊報導,羅馬共和國在早期其實算得上世界範圍內廉政的典範。不過隨著羅馬征服的土地越來越多,在政策傾斜下,共和國龐大的資源向義大利傾斜(例如共和國末期其他省份奴隸人口不到總人口的一個零頭,在義大利奴隸比例卻一度達到了百分之三十五)。物質的極度發達,讓羅馬人崇尚簡樸的古老習俗慢慢的喪失了。
而賄選這種事情在西元前4世紀就已經開始,到了共和國末期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了。三巨頭之一的克拉蘇就一次性拿出了十分之一的私人財產擺了一百桌酒席,同時給每個到場的人三個月的糧食津貼來賄賂羅馬公民。到了後三巨頭時代情況變得更加誇張,為了和安東尼對抗,屋大維直接賣了大部分私產來賄選,最後可憐的奧古斯都只能和大眾一起擠公寓。
如同我們所熟知的,透過大量權錢交易上位的官員上位後會幹什麼--自然是連本帶利撈回來啦!例如維利斯僅僅在西西里島當了三年的總督就讓很多地方的農夫逃亡了一大半,有59%的地主表示願意放棄自己的土地。原因很簡單這位總督在位期間搜刮了足足七千萬塞斯退斯(大約可以買十到二十萬奴隸)!同時很明確的表達了財產是三份』一份替自己賺,一份替他的朋友和保護人賺的,還有一份準備受指控的時候賄賂法庭』。
最後羅馬由於是直接選舉制的關係,『法不責眾』是通用的,畢竟不可能把羅馬公民都抓起來。所以直到滅亡羅馬都沒能解決這問題,中前期的廉潔只存在史料記錄和詩人緬懷的詩歌中。面對賄選這一舞弊行為,羅馬帝國打了敗仗。
時間來到了近代。隨著中世紀的君主專制逐漸地被文藝復興的浪潮擊碎,封建時期的核心--領主貴族階層漸漸被新興的市民階級所取代。選舉制再次成為了西方世界選拔政治精英的主流。選舉重新盛行,『賄選』也一起復活了。
在引領風氣之先的英國,19世紀中葉以後保守和自由兩黨對議會和選區的控制越來越深。通常的手法有兩種:第一種是和今天政治家競選一樣,到處演講喊口號。透過雄辯的口才和旺盛的精力來取得選民對該黨的支持;第二種就是賄選了,事實上在當時第二種比第一種更加常見。

羅馬帝國疆域。
當時為了賄選在1868年開始自由和保守兩黨都準備了各自的常設委員會,專門用來籌措資金供自己的競選團隊之用。同年兩黨都給來參加選舉的選民發了津貼,補助他們因為參選而誤工的損失,有700名選民共得到了320磅的津貼。
到了1880年競選已經被認為是兩黨財力的比拼。自由黨甚至專門雇傭了870名勸導人員,而保守黨也不是吃素的,立刻雇傭了998名宣傳鼓勵專員。這些人在工作期間能從兩黨那兒得到5-7先令的日薪。

英國爭取選舉改革的憲章運動。
同時在僅有817名選民的第五選區內,竟然有560名選民接受了來自兩黨的賄賂。第六選區情況更加嚴重,605名選民中有400名明確的表示只有在獲得『回報』的情況下,才會參與投票。王室調查委員會證明有大約2872名選民得到了賄賂,預計在整個選區至少有4000人接受了兩黨的賄賂。
而根據英國官方公布的數字用於大選的費用在1880年為1736281英鎊,1885年為1026645英鎊,1892年為958532英鎊,1900年為777429英鎊,1906年為1166858英鎊,1910年兩次大選費用則為1295782英鎊和978812英鎊。
如此龐大的賄賂光靠兩黨各自的政治募捐顯然是不夠的。怎麼辦呢?答案是買賣『榮譽』。

英國先令。
何為『買賣榮譽』?此時的英國貴族院(上議院)在實權上已經被平民出身的下議院給基本架空了。雖無實權但是貴族的稱號和源自中世紀的古老榮譽依舊讓沒有這些英國平民心馳神往。於是出賣『榮譽』給那些富有但是沒有『榮譽』的人毫無疑問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1891年,自由黨就在該黨要員格勞.喬治的督促下,接受了猶太銀行家西德尼.斯特恩和製造業主詹姆士.威廉森的大額贊助。在1899-1905年間共得到了27名富人的27.5英鎊的捐款。其中18個從事工商業資本家中17人成為了上議院議員或者從男爵。
而保守黨最大的贊助人當屬阿斯特。這人於1916年向聯合政府捐助了20萬英鎊其中4萬被用於社會公益,16萬被用於兩黨活動基金。其本人也如願成為了上議院貴族。

貴族的榮譽和上流生活仍然有吸引力。
根據統計資料光是索爾茲伯裡侯爵和巴爾福侯爵在位期間就有62名保守黨贊助商和105名自由黨贊助商進入了上議院。到了20世紀初,隨著民主步伐的向前競爭更加激烈化1911年至1913年短短三年時間內就有47名富人被冊封為貴族,更多人獲得了男爵的頭銜。
這種買賣榮譽的做法雖然不影響整體的社會運轉(上議院和貴族階級基本沒實權),但是毫無疑問依舊是嚴重的腐敗行為。作為現代文明的起源地,英國是無法容忍這種事情的。也因此英國成為了成為近代第一個系統反貪腐的國度。
首先英國對賄選的根源--選民下手。1872年7月15日格萊斯頓政府就像議會提交並透過了《秘密投票法案》。這個法案又稱之為無記名投票選舉。這個方法可以做到讓選民受到的外部干擾更小,從而保證一定的廉潔性。
到了1883年8月23日,受到1880年那令人膛目結舌的選舉舞弊的刺激。英國政府又正式頒布了《取締選舉舞弊和非法行為令》旨在杜絕議會中的選舉舞弊和受賄行為。同時該法案開始對選舉的最高限額進行了規定:在城市選區選民不超過2000人的時候,選舉最高額度為350磅,每超過1000人再增加30英鎊。在郡選區選民不超過2000人的時候,選舉最高費用為650英鎊之後每增加千人增加60英鎊。同時對拉票人員作出了限制。

保守黨領袖索爾茲伯里侯爵。
細心的讀者可能已經發現了上文的資料中1880年是最大的一次賄選,之後總體呈現出遞減狀態。之後的增長和民主制度逐漸開放,尤其是進入20世紀之後越來越多的下層人民開始得到選舉權有關。
和所有問題一樣,靠一套法律一次性將賄選現象革除是不現實的。之後在1889年英國又正式頒布了《公共機構腐敗法》,這是當時世界上第一部反腐敗法律。該法律規定『一切行使公共職能或法定職能的機構』認定為公共機構。而公共機構禁止接受任何的饋贈禮品、貸款否則視為腐敗行為。國家將有權對其處以監禁或者沒收其政治權利,禁止其長達五年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注:政黨可以透過私人接受來規避『公共機構』概念,不過該法律確實可以打擊富人捐贈的範圍)
一直到2003年英國政府下令頒布了新的《反腐敗法》,將反腐範圍擴大到了『所有的英國公民或者以英國法律註冊成立的機構』,地點還包括了『在英國本土之外的所有地方發生的所有賄賂行為。』
困擾英國數個世紀的頑疾終於在21世紀大體上得到瞭解決。同樣的問題也在大洋彼岸的美國上演著。
美國憲法規定眾議院和參議院共同行使著美國最高立法權。其中眾議院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參議院由各州立法機構選舉產生。眾議院每兩年就要全體改組重新選舉一次,參議院議員任期則達到了6年之久,每兩年只改選三分之一的議員。
這套機制毫無疑問是參考了英國的,只不過類似『貴族院』的參議院一樣是平民而且有實權。其目的是杜絕直接民主,透過相對精英的參議院去平衡眾議院。

要求選舉權的婦女。
不過19世紀後期的參議院是讓人失望的存在。那時候黨魁統治著各地的政界,他們廣泛安插自己的勢力,賄選成為重要的捷徑。僅僅在1866年到1906年這不到半個世紀的時間裡就發生了九起賄選案。
1913年4月8日美國正式修改憲法第17條。參議院此後由各州的人民選舉產生而非各州議會控制,將權力從黨魁手中取走歸還給了人民。美國得以走出賄選的陰影。
和西方一樣,賄選作為孿生兄弟伴隨著選舉制一同來到了大陸。1923年9月24日,曹錕出現在了美國《時代》周刊雜誌上。這是大陸人第一次登上這個著名的雜誌,不過很遺憾的是主角是作為』賄選』的反派人物而得到的報導。《時代》引用了大陸國內的說法(大陸輿論一邊倒認為曹錕是賄賂議員登上的總統寶座),認為這是一個可恥的醜聞。

參議院標誌。
在總統選舉的預選會上,曹錕以5000元一張選票到處收買議員。又以40萬元的高價收買了國會議長,共用去賄賂款1350餘萬元。
而反曹錕賄選的勢力為了唱對台戲,也以更高的價格——8000元一張選票收買議員,但最終財力有限,收買的議員不過40餘人,還有不少兩頭拿錢的。最終,曹錕以480:105票的優勢得以當選大總統。
最有力的證據就是在直系倒臺後從銀行搜出的支票,其總量達到了數百張。似乎證實了選戰前的傳言,之後北大的調查高達97%的受訪者直接反對曹錕成為總統。

曹錕。
曹錕的賄選順理成章的遭到了全國的反對。本來被曹錕所在的直系軍閥壓制的各派軍閥也趁機進行反直活動,孫中山也以大元帥的名義下令討伐曹錕,通緝賄選議員。在曹錕賄選後僅僅一年,直系軍閥中的馮玉祥部從與奉系軍閥張作霖部交戰的前線秘密回師北京,發動政變,將曹錕趕下了總統寶座,曹錕的賄選總統就此翻作畫餅。
有選舉,就會伴隨著賄選這種選舉舞弊行為的發生。世界各國在各個時代都遇到了這一難題,有成功應對的,也有應對失敗的。無論成敗,對於大陸在依法治國中處理選舉腐敗問題都有其借鑑經驗吸取教訓的意義。

反對曹錕的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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